我的淘宝是2006年注册的,是淘宝的早期用户。只是为了体验电商这一新生事物,不是为了赚钱。当时在淘宝上处理一些个人闲置的物品,后期主要是淘宝购物。 2013-12-21淘宝发的通知说“您在淘宝网的信息被处理了”。危及交易安全--立即限制发布商品永久,立即搜索屏蔽全部商品,立即延长交易时间,立即下架全部商品,立即限制登录旺旺,目前我实际上主要是购物。但淘宝还是把我的账户冻结了,影响到我购物时与卖家交流和订购。淘宝给的申诉要求,我认为有违法嫌疑,要求申诉人手持地方报纸、身份证、半身照片上传,我怎么感觉像是罪犯通缉啊。所以至今没有按他们的要求上传。淘宝把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卖给其他公司,淘宝官方只是说一下是员工的个人行为,已对员工处罚了。就不对淘宝用户负责了,用户的个人信息被淘宝泄露,淘宝难道没有责任吗。那谁又来处罚淘宝官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