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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卖家公告:美妆行业虚假宣传管控

    2015-07-13 15:14:44 人气:4888

    亲爱的卖家们,根据国家《广告法》及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化妆品命名规定》,禁止使用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等宣传用语。淘宝将于2015年8月1日起,陆续对商品描述含有此类禁用词的商品进行管控(相关禁用词及基础知识文档请参考下文标红的链接),请您优化标题和页面文字、图片等描述,避免违规。您可在卖家中心-体检中心收到相关商品警告,请在警告期内进行优化,逾期商品将被下架、扣分删除等处罚,并且视情节严重程度加大处罚力度。请务必重视!

    一、什么是虚假宣传

    (一)夸大、虚假描述商品的属性、性能或功效。

    (二)引人误解的宣传方式。

    二、《广告法》解读

    《广告法》第二条:

    什么是广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通过一定媒介和形式直接或者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业广告活动,适用本法。

    什么是广告主:本法所称广告主,是指为推销商品或者服务,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法》第九条: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情形: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三、《淘宝规则》解读

    淘宝规则第五十八条:滥发信息

    (二)信息与实际不符

    信息与实际不符:夸大、过度或虚假承诺商品效果及程度

    包括但不限于:

    1.出现全网“最高、最低、最优、最热”等最高级的夸大描述

    2.对商品的实际使用效果进行不符的宣传

    如:商品实际没有功效但商品发布时描述了很多功效;或商品有功效但商品发布时夸大过度地描述了商品功效的内容和范围

    3.其他夸大宣传的描述

    四、美妆夸大虚假宣传的认知误区

    以下词语均为夸大、虚假的宣传用词(包含但不仅限于)

    虚假宣传

    相关案例:

    淘宝虚假宣传

    淘宝虚假宣传

    淘宝虚假宣传

    这是否意味着8月之后丰胸,减肥,祛斑,这些类型的的产品在淘宝禁止销售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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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新评论
    最爱淘女郎
    最爱淘女郎 2015-07-13 17:33
    这些暴利行业的时代要结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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