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很多人开了淘宝代购店,想要做海外代购,关税是一个无法避免的事情,做淘宝的亲们,无论您是赚钱或者亏钱,起码您在做淘宝的期间是一个生意人,简称就俩字“老板”。好歹是生意人,做生意就得讲究商家道德,诚信乃是商家之本,动歪脑筋钻空子谋取暴利,往往是偷鸡不成蚀把米,亲们请立志做一个正直的掌柜吧!
A男子开了一家美国代购淘宝店,他觉得从国外进货利润高,就利用拆分订单的方式,让本应该按照贸易性货物纳税的项目变为个人自用品申报通关,逃避收税,从国外购买了大量胶原蛋白等保健品,并在淘宝店上销售,仅1年时间,他就偷逃税款6.9万元。
A男子原以为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然而,海关缉私局很快发现这种以拆单方式实施走私的行为,并最终破案,记者获悉A男子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7万元。
这会大家可能要奇怪了,为什么代购申报自用品售卖也犯法呢?
根据《海关法》对个人物品的释义,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按照“自用、合理数量”原则进行。“自用”是指进出境旅客自用、拿来馈赠亲友,并不是用来进行销售或出租等牟利行为。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价值在5000人名币以内(含5000元)的,可以免税放行,但对于超出5000元人名币经海关审核属自用的,对超出部分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全额征税。自用物品,旅客如果携带超过标准,进境时应走申报通关。
A男子通过互联网在国外网站上购买大量胶原蛋白等保健品,在国内自己经营的淘宝店上销售牟利。他心里很清楚,购买这些保健品所付出的通关费用明显低于正常进口货物应缴的税款。看到利润空间的他,依然同意国外网站将货物交由联合快递公司,以分拆订单的方式邮寄到国内。这样就可以让本应按照贸易货物纳税的项目变为个人自用物品,申报通关。2011年至2012年的时间里,他就偷逃税款接近7万元。
好景不长,2012年,海关发现蛛丝马迹,对其男子的网店仓库进行搜查时发现有大量保健品,在保健品的盛装箱子上发现了主运单号和很多分运单号,其涉嫌以拆单的方式实施走私。
海外代购不满足法律规定中的“自用”这一特定要求,而多是以转手牟利的方式侵害海关监管秩序。也就是说,代购的盈利空间在于偷逃关税。因为对自用物品我国实行的是自动申报和海关抽核相结合的监管方式,这导致有的人认为监管有漏洞、有机可乘。但一旦被发现将自用物品转卖牟利,除了会要求补缴税款、施加行政处罚外,认定?偷逃税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已经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等待走私的后果将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纳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
守规守法,按本份按原则办事是不会出错的。总是抱着侥幸,一次次铤而走险,钻空子犯法吸取暴利,等待着必然是法律的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行得端坐得正!无论我们在做着什么事,无论有多大的利益驱使,请勿触碰法律法规的底线。人生最悲哀的事莫过于钱到手了,却无福消受!